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义务

发布时间 2010-02-25

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义务

    1、  依法行使诉讼权利

    2、  遵守诉讼秩序

    3、  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举证

    4、  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、调解书、决定书、裁定书。

 

相关内容
查无记录

地址:山东省蒙阴县蒙山路138号 (蒙阴县人民法院对过) 邮编: 276200  主任:魏善辉  电话/传真: 0539- 4271877  4274920

 E-Mail:weishanhui002@163.com   版权所有:山东弘蒙律师事务所  鲁ICP备08103960号  技术支持:蓬豪网络

网站管理